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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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2024级适龄儿童、少年家长的一封信

发布时间:2024-05-17

尊敬的各位家长:

按照《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朝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预警》(朝教字【2020】55号)及《朝阳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强化政策落实,具体说明如下:

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,即实行划片入学(入:即入校报到;学:即学习期间)。划片入学应当符合“两个一致”条件。即:(入:即入校报到;学:即学习期间)。划片入学应当符合“ 两个一致”条件。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;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。按照《朝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预警(朝教字[2020]55号文件)规定,学校不再接收自预警日2020年6月28日24时后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常住户籍(其中任何一个晚于预警日)适龄儿童少年入学。原则上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个学位(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)。学生入学期间,校不再一住房的其他龄儿童少年(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)入学。不符合学区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,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。

学校严格落实上级教育部门要求,现对预派2024级适龄儿童、少年的学区房产、户籍及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全面核查。

请再次确认:

1)是否已进行网上信息登记;

2)适龄儿童是指2018年8月31日前(含8月31日)出生,且具有朝阳区南湖派出所常住户籍,为首次注册学籍且有学习能力的儿童;适龄少年是指具有朝阳区南湖派出所常住户籍,并且已经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毕业生。

请家长按要求提前做好网上信息登记,认真填写《2024级学区适龄学生核查登记表,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。请1位监护人按照短信通知时间及序号,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校进行信息审核,要求一次性带齐审核材料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,学校将按不符合“两个一致”上报区教育局。

一、审核要求

按照长春市教育局文件要求,公办学校总体实行划片招生入学。划片入学应当符合“两个一致”和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。

适龄儿童少年“入”(入:即入学;读:即就读)片区学校,其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一致(父母中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,父母中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,父母中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,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中一方户籍一致的,视为符合“与其父母户籍一致”),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无住房,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(外祖父母)户籍上且从未迁移,与其父母、祖父母(外祖父母)三代人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,可视为符合“两个一致”。

二、材料准备

(一)请家长5月17日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,务必按照要求完整仔细填写相关信息。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5月1724时。

小学

中学



(二)请家长5月17日微信登录吉事办小程序进行个人住房及存量房查询结果证明,导出查询页面的PDF文件打印(存量房查询仅打印拟入学房产页即可),以备审核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查档验证。


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方式:打开“吉事办”小程序——更多——不动产——个人住房查询——保存——打印

存量房信息查询方式:打开“吉事办”小程序——更多——不动产——存量房查询——点击拟入学房产——保存——打印

如以祖父母(外祖父母)房产入学,除查验祖父母(外祖父母)房产信息外,还需打印父母双方的个人住房及存量房查询结果,证明父母名下无房产。

(三)按以下顺序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,复印件装订,装订材料顺序如下:

1.学区核查登记表(纸质)

2.产权证所有页

3.户口本所有页

4.购房发票

5.父母结婚证

6.父母身份证

7.出生证明(入小学需提供,入中学无需提供此项)

8.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(需带有效二维码)+存量房查询结果(需带有效二维码)

注:(1)如果父母为现役军人,需提供现役军人证明(军官证或士官证);

 (2)如果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外工作,且工作地点与户籍地址一致,需提供相关证明(户口本、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、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);

 (3)如果父母是农村户籍,需提供农村户籍佐证材料(农村户口本、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开具的证明等)

 (4)如果父母离异,需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,协议中需含有房产及抚养权归属信息。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0二四年五月

2024 级学区适龄学生核查登记表.pdf

入学资格诚信承诺书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