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阅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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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时间:2015-04-07

一、教工、学生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。


二、教工每证限借3册,借期一个月,期满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一个月;学生每证限借2册,借期一个月,不可续借。


三、本室所藏工具书及电子文献等不外借。


四、本室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凭借书证换取“代书板”入库借书。取书时,将“代书板”放在所取图书位置;如果不借该书,务请放回原处,以免乱架。


五、读者所借图书均需办理借阅,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书库,否则按窃书处理。


六、过期处理规定:


  1.过期1天罚款0.5元。


  2.还书日为节假日时,开馆后第一天还书不罚款,从第二日起计算过期。


  3.应于寒、暑假归还的图书,开学后一周内还书不罚款,一周内未还书的从开学第一天起计算过期。


七、借出图书若有急用,本室有权索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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